
西安燎原液压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陕西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信息来源:2010-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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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陕西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日前公布,西安燎原液压有限责任公司等250家企业被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认定为陕西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陕西省首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认定主体以研发型企业为主,并强调企业的持续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而不是生产制造。同时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享受按15%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不论其是否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此项认定为西安燎原液压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激励公司全体人员在新的一年里团结奋进、和谐发展、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