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形势任务教育 >>正文
学条例 守党纪|党纪学习教育·六项纪律--生活纪律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表时间:2025-04-29 10:50:39     阅读次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违纪行为的规定,体现了党章要求的纪律处分条款。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二二四队纪委将组织开展深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带领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六项纪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从本期开始,为大家解读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表现。本期第六期,解读“六项纪律”之生活纪律。

一、什么是生活纪律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二、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1.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2.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3.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4.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中陕核工业集团二二四大队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陕ICP备16000150号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长乐东路4688号中陕核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029-83559512    邮编:710038
建议您使用1600 X 900以上分辨率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秦云数据